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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六项措施”确保质量效能


 发布时间: 2019-06-14     
  本报讯2016年起,江西省金溪县按照“规范、公开、效能”的财政工作理念,出台六项举措,努力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效能。

  一是完善规范采购流程。明晰内部职责划分和风险控制措施,明确采购活动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规程。

  二是部门隔离防利益输送。将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细分为采购部和综合部,通过隔离部门职能达到阻断利益链条的目的,从源头上实现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和客观公正。

  三是程序监控促采购公平。对预算金额大、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进行标前论证,每个项目采购活动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流程回放”,对项目全部资料进行清理、查漏。

  四是提高了招标限额标准。货物类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50万元调整到100万元,服务类由30万元调整到60万元,还提高了部分项目政府采购起点限额。服务类(不含印刷服务)及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限额由原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限额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努力提高小型项目采购效能。

  五是明晰了采购现场规责。进入评标现场的全体人员必须佩戴标识服务,参加评标会的采购人代表必须出示单位授权书,采购评审专家(包括采购人评审代表)要严格执行《评标纪律》和《评标须知》,严格履行评标委员会应尽的职责,并签署评委廉洁评审承诺;项目监委全程监督整个评标全过程。

  六是提升了专业服务水平。采购中心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电子订单”网上竞价平台建设,简化程序、全程留痕,通过建立“金溪县政府采购”“电子采购”QQ群,贴心地服务于各个行政事业单位,提高了政府采购项目效能。(杨阿三邱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