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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财政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


 发布时间: 2019-06-14     
  本报讯今年,城区财政局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体系、政府采购形式多元化等措施,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形式多元化。城区财政局按照“增量扩面”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一系有效措施,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他们从最初的货物类采购向工程类、服务类采购延展,从传统的通用类货物服务向专业新型货物服务扩展,使得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逐渐发展壮大,并成为政府采购的主导力量,政府采购形式向多元化发展。

  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体系。该局依据《山西省财政厅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管理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精简优化政府采购审批流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工作实际,决定2016年不再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实行备案制度;取消区财政局对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审核环节,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持合同报采管办备案,直接按照国库有关规定资金支付事宜,不再经采管办审核。及时转发《山西省2016-2017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为城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提供了依据。

  广泛征集政府采购专家。为满足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城区财政局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继续征集和补充城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定时在《太行日报》上公示公布,并作为长期工作来抓。同时针对一些专业性、技术含量高的采购项目,本级专家库不能满足要求的,积极与市财政局联系抽取市级专家参加评标,实现了资源共享。

  对部分采购品目实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为规范全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管理,精简优化政府采购程序,方便预算单位零星采购,经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016年度城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

  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执业行为,建立常态化的全省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促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根据省厅、市财政局要求部署,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2015年在城区开展过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业务全部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李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