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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6-14     

  为充分发挥民政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作用,近日,河北省民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5年努力,逐步使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结构、规模、服务和管理水平适应社会需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民间组织运作方式,建立健全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制度。

 

  意见指出,鼓励社会工作专业教师依托专业资源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导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功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同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通过项目招标、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考核评估等方式,逐步建立政府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制度。争取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可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各地要重点在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婚姻家庭、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等领域先行试点,重点支持直接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药物滥用人员、残疾人、失业人员、受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